英国在1997年工党上台执政后,专门就部级官员出行待遇做出详细规定。
概括来说,英国部级官员使用公车,须符合以下5项原则:得当——不能用公车办私事;有效——只在有限范围内使用,通常指在伦敦大都会地区;成本合理——需考虑其他出行方式会不会更省钱;安全——需考虑安全风险;对公众负责——每位部级官员都有责任向议会、向公众说明是否合理使用公车。
这些还只是总则,其他规定之琐细,着实令人难忘。哪些部级官员有资格使用公车?与其级别相应的具体车型又是什么?司机的出行记录表怎么填、交给谁、什么时间交?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公车往返于住处和办公室……全有相应的条款。
譬如,深夜或周末加班怎么办?规定是这么说的:不应当要求政府车辆处司机超长时间工作,应当设法使用出租车。在周末,部级官员应当自己准备好使用其他形式的交通工具,政府车辆处对此可予以协助。
再譬如,如果不能第一时间享受到专车服务怎么办?相关规定是这样的:“在伦敦市中心的短途公务旅行,可乘坐出租车,车费可报销。”“进行公务旅行时,部级官员可使用个人私车代替公车。政府根据其他公务员的同等情况和同等条件,予以里程津贴。”
还譬如,各政府部门有时也会使用部长的公车,如何处理?规定毫不含糊:“应按长期租车用户的每周费率缴纳。”
听起来商业气味很浓吧?没错,英国政府车辆处虽是政府机构,但很多方面采取了企业经营形式。这是因为它没有垄断公务用车市场。英国官员们并不一定非要使用公车出行,特别在短期车辆租用方面,英国政府车辆处和其他商业公司一样,处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这反过来也使得政府车辆处不得不重视保持价格竞争力和服务水准,非但不敢轻易抬价,开支明细账全部上网公开,每年还要委托民调公司评估“顾客满意率”。(转载: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