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伟生
副书记
刘光辉 朱海腾
常务委员会委员
植伟生 刘光辉 朱海腾 徐巨成 叶 新
李裕宏 郑念英
南海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
植伟生 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局长
刘光辉 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常务副局长
徐巨成 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常务副局长
叶 新 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副局长
李广华 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副局长
赵 峰 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副局长
王镜文 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副局长【办公室】负责区纪委常委会、全委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协调本机关各室(中心)的有关工作;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和其他重要文件;承担文件印发、机要通信、保密档案、党报党刊征订、办公自动化、接待等工作;负责本机关的行政事务、财务管理、物资管理、车辆管理和后勤服务;负责对上级和本机关重要工作部署、决定事项、领导批办事项的督促检查;编发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信息;协调、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审计的信息、保密等工作;负责本机关机构编制工作、人事工作;负责派驻(出)机构干部统一管理的日常工作;审核各镇(街道)纪(工)委领导班子和区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主要领导干部人选;负责本机关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承办本机关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本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以及工青妇、计生等工作;协助本机关党组织做好党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调研宣教室】(挂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小汽车定编办公室牌子)
负责综合、分析全区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情况;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和其他重要文件;开展调查研究并拟定有关政策规定;开展纪检监察审计理论研究;宣传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机关的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反腐倡廉党纪政纪条规教育;负责电化教育工作;拟定纪检监察审计干部的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区的纪检监察审计调研教育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综合分析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预防、治理腐败工作;负责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助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小汽车定编工作。
【执法监察综合室】负责组织、协调、办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建议、议案和提案工作;承办特邀监察员的选聘、联络及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全区反腐败抓源头治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区的执法监察工作;依法对党组织及其党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纪、政纪权威,确保党令、政令畅通;加强对土地交易、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要素市场和交易平台的监管。
【纪检监察一室】负责监督检查镇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查处镇的区管干部违纪问题和案件;协调、指导镇的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负责案件线索管理、统计分析、监督检查、跟踪督办、组织协调等工作。
【纪检监察二室】负责监督检查街道领导班子、区直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区管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查处街道和区直单位区管干部违纪问题和案件;协调、指导街道和区直单位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
【案件审理室】审理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批准或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件;审理需报上级、同级党委、政府审批的案件;审理按规定范围审核备案的案件;审理复议和复查的案件;审理申诉案件;审理征求意见案件;审理本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案件;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工作和执行纪律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进行业务指导;承担监察方面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
【控告申诉举报中心】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督促、催办转请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承办的控告、申诉和其他重要的信访问题;核查有关信访案件线索;调查了解突出的信访举报问题;编报重要信访信息;协调、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的信访举报工作。
【纠风室】(挂区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根据上级部署的纠风工作任务和同级政府的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纠风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协助政府组织协调各部门围绕不同时期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协助政府督促各部门各行业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责任,促进部门行业作风建设;规范和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强化政风行风群众监督作用;依法行使纪检监察机关的检查权、调查权和处分权,纠正和查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问题;负责治理公路“三乱”方面的工作。
【效能监察室】(挂区人民政府行政投诉中心、区监管监督中心牌子)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效率、效果和效益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在落实政府工作部署及行政管理活动中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依法作出处理或者提出改进意见;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和行为的投诉;推进政府绩效评价、绩效管理工作;通过对行政运作的调查和研究,提出促进行政效能的机制、措施。对行政审批、行政投诉处理、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实施电子监察和督查督办;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监管平台等工作的统筹监督;监督网上信访大厅办理情况;充分利用网络手段,实现各级、各部门行政服务的实时数据和视频图像全面覆盖、有效共享、全程监督;完善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及智慧城市管理服务平台的动态监督,以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评价为出发点,对行政服务、政府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审计综合指导室】拟订审计工作政策、业务制度;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审核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移送处理书等文书;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对所有审计报告进行复核,查验结论;牵头起草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承担审计成果的综合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内部审计的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负责审计方面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审计专业技术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审计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广和指导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财税审计室】组织审计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根据上级授权,组织审计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情况;组织区级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审计和审计调查,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行政事业审计室】组织审计区直党群机关、行政机关、政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等专项资金;组织开展绩效审计和审计调查,评价资金的使用效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室】组织审计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组织开展绩效审计和审计调查,评价建设资金和建设项目的效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企业审计室】组织审计区属公有资产、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公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区属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组织审计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区属公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项目的财务收支;组织开展绩效审计和审计调查,评价资金和项目的效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经济责任审计室】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协调、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绩效审计和审计调查,评价资金和项目的效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