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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纪委第十一届第四次会议昨日召开
发表单位:市纪委 发表时间:2014-02-13 [打印][关闭]

   昨日,佛山市召开了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会议中传达了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总结了去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子兴结合自身学习体会传达了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他总结为四个“前所未有”: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前所未有;打击腐败的力度前所未有;作风建设的力度和成效前所未有;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热情前所未有。

  对于今后反腐败工作和形势,总结为四个“不变”: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意志不变;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不变;狠抓作风建设的要求不变;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方向不变。

  提出了四个新要求:创新反腐败体制,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转变办案理念和方式,对于干部问题要“抓早、抓小”,提高办案初核率;实现反腐败和改革互动,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反腐;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2014年佛山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全会部署,坚持以“廉洁佛山”建设统领反腐倡廉工作大局,更加注重正风肃纪,更加注重惩防并举,更加注重改革创新,着力打造“法治纪检”、“信息纪检”、“阳光纪检”,不断提升反腐倡廉法治化和科学化水平,为佛山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市委书记李贻伟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提醒广大领导干部:违规违纪的事做不得,“从政是一条单行线,一旦腐败了就不能回头,没有辅道可走”。反腐倡廉更多有赖于制度的完善和建设,我们还需加强组织纪律性,同时重视反腐倡廉的制度设计。

  市几套班子的领导,市纪委委员、各区纪委书记、监察局长以及政府和省驻佛山的部委、办、局等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据统计,在过去的一年,佛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176件(次);初核线索853件,初核率为33.8%;立案274件;结案22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8人。其中,重点查办了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陆帜然受贿案,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宏强受贿案,市、区科技和经贸系统腐败窝案,市公盈公司巨额国有资产损失案和市水务系统违反财经纪律案等一批典型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29亿元。(转载:广佛都市网讯,记者梁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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