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杜绝“节日腐败”现象,营造廉洁节俭、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省纪委特重申如下纪律规定:
一、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
二、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
三、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
四、严禁用公款旅游;
五、严禁公车私用;
六、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省纪委要求,全省党员干部要严守廉洁从政底线,严格执行以上纪律规定。各级党委要认真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节日歪风,发挥表率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转载自南粤清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