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佛山市高明区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大胆创新纪律审查体制机制,转变以往注重正面接触为注重外围初核和调查,突出执纪特点,实现纪律审查“短快实”。
力争“短”:立案平均用时14天 同比缩短44%
高明区纪委通过建立完善“在查一批、盯住一批、储备一批”的处置机制,对案件线索快处置,确保初核到成案周期短。今年1-8月,该区67件案件从初核到立案平均用时14天,同比缩短44%。
该区还实行线索初核责任制,根据各室负责联系的片区、人员特长,将案件线索分配到具体的纪律审查人员。注重线索挖掘“广、细、全”,主动与公检法、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建立案件线索信息沟通联系制度,互通有无。初核突破“准、实、稳”,通过深入细致的外围调查,取得关键证据并有效固定,夯实案件基础。因此内部形成了良性竞争,有效提高了线索成案率。
力求“快”:“两规”平均用时15天 同比缩短64.3%
在案件线索经过初核立案后,负责查办的业务科室马上精心组织专题会,对案件进行充分的研究和评估,确保方向清、分工细、责任明,并迅速组织人力物力采取措施。在案件查处中,从谈话对象的确定、谈话顺序、谈话重点、突破时机、纪律审查人员选派搭配等方面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力求通过审讯策略和技巧的精准运用,实现案件快查快破。针对区纪委纪律审查人员少、任务重、要求高等情况,聚合内部、外部和基层资源,形成惩治腐败整体合力。
高明区纪委力求压缩时限、提高效率,达成快查、快立、快结、快诉的工作目标。今年1-8月,“两规”平均用时15天,同比缩短64.3%,立案到移送司法机关平均用时30天,同比缩短76.2%。
成效“实”: 全力追赃减少损失 注重预防效果
纪律审查的最终目的是要让腐败得到有效的清除,让“四风”得到有效遏制,让人民群众要得到实惠。高明区纪委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注重全力追赃减少损失。查实违纪问题后,认真做好调查对象本人及家属工作,最大限度追缴赃款赃物。据统计,党十八大以来,通过纪律审查收缴涉案款物折合人民币4800多万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100多万元。
每一起案件结束后,都在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通报案情,剖析案件,注重开展警示教育。严格实行一案一剖析、一总结、一建议、一整改、一回访等“五个一”制度,针对纪律审查中发现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注重预防效果。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发案单位查漏被缺,促进源头治腐。 (高明区纪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