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纪委严肃查处了乐昌市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维员等人收送“红包”礼金、买官卖官、套骗公款等违纪违法腐败窝案。经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省委批准,给予李维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韶关市纪委已对4名主要涉案人员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他涉案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正在调查核实处理中。
乐昌市部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之风主要发生在2013-2014年。李维员任市委书记后不久,先借车祸住院收受有关单位负责人的慰问金,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的2013年和2014年春节、中秋节期间,仍继续顶风收受下属单位和私人老板所送钱物。在其直接带动和影响下,乐昌市一些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领导干部逢年过节竞相收送“红包”礼金。经查,乐昌市收送“红包”礼金涉及班子成员27人,乡科级干部45人,涉案干部收受“红包”礼金达450多万元。
乐昌市部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主要发生在全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属于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案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央和省委从严管党治党、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养成,规范权力行使,培育优良作风;党政“一把手”要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当好表率和公仆。各级党委(党组)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收送“红包”礼金的歪风,着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深入治理“小金库”,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善管善严、长管长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行为,对“踩红线”、“闯雷区”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并点名通报曝光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起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挽救一批的作用。(转载:南粤清风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