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临近,为深入持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狠刹党员干部违规公款吃喝和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喜庆敛财及铺张浪费等行为,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现象,积极营造节俭文明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八起作风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调研员兼武装部长柳明违规组织变相公款旅游。2013年11月初,柳明以新兵跟踪教育为名,组织九龙镇征地拆迁一线工作人员分两批共27人赴西安考察,实际行程主要为参观旅游景点,没有安排探望新兵,共花费13.9万元。柳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旅游费用被追缴。
二、汕头市潮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吴锡海违规发放补贴。2011年至2014年吴锡海担任潮南区总工会主席期间,擅立名目、超范围、超标准违规发放节日补贴和人员福利共11.2万元。吴锡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补贴福利被追缴。
三、清远市统计局副局长黎忠佐等人公款旅游。2014年6月21日至25日,黎忠佐与该局办公室主任杨建伟等6人,借赴江西赣州参加“四省九市统计工作交流会”之机,驾驶单位公车到杭州、三清山等地游玩,没有参加会议,却违规报销伙食补助费、住宿费、餐费等共3747元,并串供欺骗组织、对抗调查。黎忠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杨建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相关费用被追缴。
四、惠州仲恺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副局长李海锦违规组织公款旅游。2013年7月,李海锦带队赴大连参加业务培训期间,于7月21日至26日组织11名参训人员在东北三省进行与培训无关的旅游活动,旅游费用12万多元。李海锦还存在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节日礼金5万元和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17万元等问题。李海锦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相关费用被追缴、退回。
五、江门市公路局原副局长黄伟雄违规使用超标车辆。黄伟雄在兼任江番及江珠北延线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处副主任期间,由管理处办公室向施工企业借用的一辆丰田越野车(排气量2700cc)作为其工作用车使用至今。黄伟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借用车辆退还施工企业。
六、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教育局违规发放旅游卡。该局于2013年6月被撤销时,将原本无法继续组织实施的外出考察学习活动的经费34.8万元在佛山国旅购买80张VIP旅游充值卡,发放给原计划参加外出学习考察的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副校长(园长)自行使用。原常务副局长黄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街道办分管副主任张海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购卡费用被追缴。
七、肇庆市皮肤病医院违规发放购物卡、开门“利是”和月饼票等。2013年1月15日,该院向在职员工发放每张面额500元购物卡113张;1月25日,举行新春聚餐活动,并在聚餐中安排抽奖活动;2月17日,向在职员工发放开门“利是”;8月21日,购买并向在职员工发放月饼票220张,价值13200元。院长温小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八、阳江市阳春市春城街道七星村原党支书、村委主任欧克明公款大吃大喝。欧克明任职期间,签名或同意签单记账拖欠9家饭店餐费共87万多元,仅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拉票吃喝就欠下餐费34万多元。欧克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时任春城街道办副主任、挂点驻村领导莫益华和经管站站长谢汝活、春城街道纪工委副书记邱立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春城街道办主任李孟文、纪工委书记罗敦积进行诫勉谈话。
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上述典型案例为诫,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反对“四风”,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倡导和营造勤俭过节、文明过节的新风尚。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牢固树立长抓不懈、持续发力的思想,紧紧抓住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紧紧盯住作风方面的反复性及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和相关制度建设,努力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接受社会监督,带头落实务实节俭过节的工作要求,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惩治“节日腐败”为着力点,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坚决查处元旦春节期间的顶风违纪行为,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同时,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转载:南粤清风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