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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接访群众
发表单位:市纪委 发表时间:2010-12-10 [打印][关闭]

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接访群众活动安排

 

    接访时间:从20101215日起,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为市、区两级纪委监察局领导接访日,接访时间一天,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时。

    接访地点:

接访单位

接访地点

佛山市纪委、监察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12号楼105

禅城区纪委、政务监察和审计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禅城区人民来访接待厅

南海区纪委、政务监察和审计局

佛山市南海区南新318号一座101

顺德区纪委、政务监察和审计局

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信访局接访室

三水区纪委、政务监察和审计局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三路139号区纪委1楼接访室

高明区纪委、政务监察和审计局

佛山市高明区文汇路6号办公楼2楼纪委会议室

  

    纪检监察业务受理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纪律检查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的范围是: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范围是: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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